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结合教育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白晓旭、马多秀
副组长:屈金梅 、赵亮 、胡少明
成员:各系主任、教学督导、教学秘书、班主任、辅导员
二、基本内容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一流专业建设专项检查。
教育学、学前教育专业对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附件1),应用心理学和教育技术学对照《宝鸡文理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实施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19〕36号)文件要求,梳理总结本科专业近三年建设进展情况,撰写《XX本科专业建设检查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建设的主要做法(该部分需结合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中各二级指标的具体内容,逐项对照、逐项总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等三部分。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做好下一步建设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本科专业建设目标任务。责任人:马香莲、魏园园、高轶俊、许婧。完成时间:5月22日前。
各专业建设情况汇报,各系主任需在本专业建设点检查报告基础上做PPT进行汇报。责任人:马香莲、魏园园、高轶俊、许婧。完成时间:5月29日前。
2.课程教学大纲专项检查。
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和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核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和实验、实践、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环节是否都编写有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设计是否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是否体现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是否融入课程思政;教学大纲格式是否规范,是否支撑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实现,课程目标是否明确,考核形式是否合理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
各系自评阶段:责任人:马香莲、魏园园、高轶俊、许婧、完成时间:6月7日前。
学院检查阶段:责任人:赵亮、陈善为、文军萍、高娟。完成时间:6月18日前。
3.审核评估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推进情况。
认真学习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和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本学院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明确各项问题整改目标达成情况(整改问题、主要措施及落实情况、整改效果)、整改难点及需要学校支持的重点事项,积极整改,在立行立改中总结和凝练工作成绩及特色,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打下良好基础。责任人:赵亮、马香莲、魏园园、高轶俊、许婧。完成时间:5月20日前。
4.毕业论文检查。
检查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16〕72号)精神执行,是否按照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选题、指导、查重、盲审等工作。检查师范类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围绕基础教育实践与研究的选题比例不低于50%等。责任人:党水纳。完成时间:5月17日前。
(二)常规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检查。检查课堂教学的规范性,教学环节、教学进度是否合理等;检查课堂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等;检查课堂教学管理、课堂互动、学生出勤率、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课后作业批改与辅导答疑等;检查教学过程中各类教学资料归档情况。责任人:王杰敏、陈善为、高娟、文军萍。完成时间:5月17日前。
2.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检查。检查学院代课教师(含外聘教师)的个人业务档案情况,需包含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获奖情况、听课本、课程教案、示范教材等。责任人:王杰敏、陈善为、高娟、文军萍。完成时间:5月17日前。
3.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开展情况。检查实验课教学大纲、实验指导手册和学生实验登记表(单循环、多循环)、实验报告批阅情况等教学材料;开放性实验的开设情况(开放实验项目学生实验报告、验收报告、学生实验登记表等);各类实习教学开展情况(实习教学登记表、实习教学总结表等过程管理材料),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材料是否完备,教育厅实习检查后的实习整改情况(学生实习台账的建立情况、分散实习学生管理情况、实习教学管理平台数据填报情况等)。责任人:肖隽、党水纳。完成时间:5月17日前。
4.教学质量监控材料。检查学院近三年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总结、会议、听课材料、信息员反馈材料、学院教学纪律检查安排、检查记录等材料。责任人:王杰敏。完成时间:5月17日前。
5.教材选用使用情况。检查学院教材工作分委员会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检查教材工作是否落实“凡编必审”“凡选必审”的原则,每学期选用的教材是否经集体审议并公示。责任人:王杰敏。完成时间:5月17日前。
6.上学期试卷整理情况。检查上学期试卷是否收齐、试卷分析是否按照师范专业认证要求完成。责任人:王雅。完成时间:5月17日前。
7.座谈会。通过会议、问卷调查或其他方式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了解并掌握任课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思想动态,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责任人:赵亮、王杰敏。完成时间:5月17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全体教师、各位领导和各位完成人要认真学习教务处相关文件精神,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各类工作均要有文字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或有图像资料。活动用的表格由院办制作或用教务处统一表格。
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