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科生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与管理,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督导、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范围
本学期对本科生开出的所有课程。
二、听课安排
1.教师之间相互听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每人听课不少于4节,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教师听课记录表》(附件1),并在听课记录本上登记。
2.教学督导本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32节,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教学督导听课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在听课记录本上登记。
3.开学第一天(2月26日)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退二线处级干部除外)须深入课堂听课,具体安排见附件3。每位校级领导听课不少于3节,各二级学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不少于6节,各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不少于4节。其中每人至少听1节思想政治理论课。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教师授课质量评价表》(附件4),并在听课记录本上登记。
三、工作任务
1.观察教学运行情况。从教学纪律入手,加强管理力度,保障教学平稳运行。一是了解教师私自调课、代替他人上课等问题;二是根据教师上课的教案、教学进度计划表、教材、学生名册等教学文件,检查教学组织与教学效果。
2.加强教学过程管理。通过听课和查阅教学文件等方式,了解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了解学生学习任务完成情况。教师授课情况主要了解教师课前准备、课中讲授、课后辅导等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主要了解学生课前预习、课中学习、课后自学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教师、教学督导、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任务需在6月7日(第15周周五)以前完成。
2.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采取恰当方式进行课堂考勤,合理分配课堂时间,高效完成教学任务。学生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找人代替自己上课或者代替他人上课;积极参与师生互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教师、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3.听课人员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在教室后排就座,并向授课教师示意说明。听课期间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接打电话,不得上课中途离开教室,不得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活动。
4.听课人员原则上有听必评,单独听单独评,集体听集体评。评成绩,评不足,提建议,应有客观评价及两条以上意见建议。听课人员听课后应及时主动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指导授课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主动与相关二级单位沟通。
5.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领导值周检查教学纪律制度,常规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纪律检查。对未到课且未请假的师生,要在第一时间核查清楚原因,掌握其动态。本学期各二级学院领导值周检查教学纪律工作安排于3月4日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6.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和完善教学纪律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达到相关处理规定者,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7.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要坚持做好管理干部(含二级学院党政办主任、教学秘书)值周检查教学纪律工作。检查人员要深入课堂检查教学纪律,并及时汇总检查结果。
8.各二级学院教师应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对教学督导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应认真进行整改。
9.提倡两校区副处级以上干部交叉听课,全面了解学校教学运行情况。听课时间、地点以及所听课程由听课人员自行决定,不需要提前通知任课教师。
附件:
1.教师听课记录表
2.教学督导听课意见反馈表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天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安排表
4.教师授课质量评价表
宝鸡文理学院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