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学校近期疫情防控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
(一)上课期间,教室开窗通风,学生佩戴口罩,任课教师与学生保持安全距离;教室空间较大的,任课教师安排学生有序间隔落座;如有未到课的学生,任课教师需记录在案并向各学院进行报告。下课后,后勤管理处负责对上课教室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二)课堂上出现疑似发热学生应急处理办法
1.课堂上,有学生自感不适,体温升高,举手向任课教师汇报。教师先拍摄班级同学座位情况照片,对疑似发热学生周围就座情况要做到拍照特别清晰,确保教室通风。
2.随后,班长陪同疑似发热学生前往教学楼外临时留观点,两人全程戴好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
3.测温后,若体温正常,则学生回教室继续上课;若体温异常,班长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汇报,辅导员在接到班长汇报后,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和流程汇报,校医院工作人员立即启动应急工作程序。
二、实践教学
1.本学期实习、实践教学暂停校外活动。各学院要合理调整实习时间、内容及实习方式,将调整的教学任务安排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2.对目前在外实习的学生,稳定在实习地点,不可随意流动,每日进行健康监测上报。相关学院要持续关注和提醒,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三、考试工作
各学院专业课考试要分散安排,避免人员集中的现象。期末考试期间,学生和监考人员佩戴口罩,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学生和考务监考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对不符合防控要求的学生及时办理相关缓考手续。
各学院要做好因疫情不能参加考试学生的思想工作,关注学生舆情,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落实责任,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切实做好日常教学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各学院要将课堂应急处理办法告知每一位任课教师,确保教师防疫意识到位、职责到位、有序教学。
3.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专业认证、课程思政、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