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教师短缺的突出问题,保障教育事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落实好“稳就业”要求,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县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岗位实际需求,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公开自主临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计划自主临聘中小学教师135名、幼儿园教师15名。详见《定边县2023年自主临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且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户籍条件:须为定边县户籍或生源(或配偶为定边县户籍亦可)。落户、结婚登记手续均需在2023年6月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
4.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6.岗位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具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具备临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临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定边县2023年自主临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优先条件
报考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满足基本条件要求,不进行笔试,只参加面试,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高于面试最低分数线者确定为拟临聘对象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不占用本次临聘岗位计划数。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振兴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临聘要求的。
本次临聘工作,采取公布临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2天)。
报名地点:定边县西环路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大厅
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所需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方可报名(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非定边籍人员与定边籍人员结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临聘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本次临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或资格审查考生不足,可降低为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核减信息将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等。
(2)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考生按照笔试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主要以组织课堂教学方式进行,考生面对评委讲授10分钟的简约课,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课程教材内容。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优先条件人员面试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
对确定的拟临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本次临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临聘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三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本科生执行新聘人员见习期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执行本科定级工资;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本次临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聘用期间,不得离开教学一线岗位,不得以工作名义借用、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在本次临聘岗位上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临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者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自主临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人员误审进入考核环节或拟定为意向协议人员的,将对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取消临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临聘等监督,贯穿于自主临聘工作全过程。
(三)本次自主临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核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912-4218920
附件:定边县2023年自主临聘教师招聘岗位表